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功。
(1)面试方式:评委现场打分。
(2)面试内容:讲故事、唱歌、钢琴、舞蹈、绘画。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4)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到60分,一律不予聘用。
4.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将于(时间地点待定)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陆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5.公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与面试成绩同时公布。
6.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和需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划定入围考察人选。入围考察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1)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2)《2015年临高县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出现岗位空缺,则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7.招聘结果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一律不予聘用。
三、择岗、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拟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6:4的比例计考试总分)排名自主选岗,即选择所属工作单位。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独生子女者优先。因合格率低等原因,致使招聘人数不足计划招聘的岗位数,即招聘单位按比例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被聘用教师务必进行岗前培训(时间待定),培训合格者进入岗位聘用。用人单位与拟聘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其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解除聘用。聘用人员必须在聘用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
(二)聘用人员享受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报到,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聘用人员签订合同后,如有辞职出现空岗,不再补录,留待下次幼师招聘。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省人社厅、教育厅、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公开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举报、投诉事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负责调查落实,并将处理情况报有关部门。
五、其他事项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属临高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28262663
附件: 1.2015年临高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2015年临高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
3.2015年临高县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
临高县教育局
2015年8月28日
3.2015年临高县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思想表现鉴定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