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桂林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关于印发2015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5〕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校共设公开招聘岗位393个,计划招聘教师829名,市、县(区)招聘数量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6名;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学校:招聘4名;
桂林市象山区教育局学校:招聘20名;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学校:招聘20名;
桂林市临桂县中小学校:招聘180名;
桂林市阳朔县中小学校:招聘113名;
桂林市灵川县中小学校:招聘80名;
桂林市全州县中小学校:招聘23名;
桂林市兴安县中小学校:招聘61名;
桂林市永福县中小学校:招聘79名;
桂林市平乐县中小学校:招聘49名;
桂林市荔浦县中小学校:招聘85名;
桂林市恭城县中小学校:招聘89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2)。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㈡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录用资格。
㈢对报考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比例没超过1:3的情况下可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等环节;超过1:3的情况下须要参加笔试筛选。
㈣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
具体报考条件以《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
㈤其他:
⒈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5年3月31日为界。
⒉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统一设置为两年(含两年)以上相应工作经历。
⒊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7年3月31日期间出生);个别岗位因特殊原因需要放宽年龄要求的须报市教育局同意。
⒉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单位的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
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4) 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全日制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新招聘未满2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辞退公职未满5年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查询、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㈠报名方式及时间
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要一致。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至4月12日24:00。
㈡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各招聘单位按照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系统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考试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2015年度桂林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在两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并在网上及时反馈给报考者。报考者届时即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报名时,报考者应仔细阅读、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报名参加考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承担。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由桂林市教育局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桂林市中小学教师的处理。
招聘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并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或擅自改变业已公布的招聘条件,造成参加笔试的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招聘资格的,由招聘学校主管部门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时间: 2015年3月30日15:00 —4月15日24:00。
特别提示考生注意核对报考专业,专业请参照《2015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核对。
㈢缴交报名考试费方式及时间
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www.jszp.gxeea.cn)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含报考有免笔试要求的岗位,若未达到笔试筛选要求按先交后退处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通知应聘人员重新申报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可于4月22日8:00—24: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㈣打印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的方法及时间
考生交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 www.jszp.gxeea.cn )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15年5月4日8:00—6月30日24:00。其中准考证务必在考试前打印好。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网上报名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773-2881960(市招生考试院)。
㈤开考比例
除乡镇及以下招聘岗位外,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能开考。对报考职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确因需要补缺的职位,县区学校由招聘单位主管局、市直属学校由招聘单位书面函告桂林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方能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