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递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递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进行公布,并将有关现场资格审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递补的考生请务必于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7月28日(星期二)9:00至18:00时,持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查验证件。同时,对按照“少数民族”享受加分的考生要进行加分条件审核。凡不符合加分条件的,要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列名次。逾期不来现场资格审查的、审查未通过的均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资格审查时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
(一) 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按生源地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生源地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按各类服务项目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服务基层项目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服务项目相关证明。
(四) 按本省院校毕业生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本省院校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 按退役士兵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及退伍证明、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六) 按临聘教师条件报考的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临聘教师证明(必须按招聘公告中链接的模版格式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注意:已经到现场进行临聘教师加分审核并通过的考生,不用再提供临聘教师证明。
(七)考生若为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2015年6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取消资格。
三、资格审查地点
地点: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经办服务大厅。
地址:海东市平安区平安大道237号。
附件: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递补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