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公布体检结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考生体检工作已经结束,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体检合格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1《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考生体检结果》“备注”栏中标示为“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3月4日至6日(工作时间)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到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人事办公室报到。凡未按时报到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
(一)所有进入考察(政审)的考生都需填报《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在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表格下载”专栏中自行下载,并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报到时一并报送。考生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外省、市或省内其他州(市)、县的,若考生需要开具调档函,请抓紧时间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教育局开具;考生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在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教育局的,请考生在报到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便及时调阅。
(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和《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填表要求如下:
1、《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大学(中专)时开始填写,高中及以下学习简历不填。
(3)“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所有考生一律不填。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一栏,由考生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签署意见并盖章。
(5)“政审部门意见”一栏由负责考生政审的人员填写,考生不填。
2、《青海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
(1)“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
(2)“个人简历”一栏,从考生上大学(中专)时开始填写,高中及以下学习简历不填。
(3)“聘用单位意见”一栏由拟聘用考生的单位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不填。
(4)“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拟聘用考生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不填。
(5)“市级政府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意见”一栏由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签署意见并盖章,考生不填。
二、请复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1《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考生体检结果》“备注”栏中标示为“复检”的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我局将随时与考生联系安排复检事宜。
三、请进入递补体检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2《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体检递补人员名单》“备注”栏中标示为“递补体检”的考生),务于2015年3月5日上午8:30时前,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原件的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笔试准考证和近期蓝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到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513室(海东市平安县平安大道237号)集合,体检费用自理(人民币400元),由体检医院收取。凡未按时到达的一律以自动放弃处理。体检注意事项请参阅2015年2月9日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2015年度全省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总成绩公布及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四、凡复检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或考生自己放弃岗位的,均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生考察(政审)结果及聘用安排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和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
五、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72-8612947
海东市教育局: 0972-8611713
民和县教育局: 0972-8516867
化隆县教育局: 0972-8712289
循化县教育局: 0972-8814206
海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东市教育局
2015年3月3日
附表:1、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考生体检结果
2、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 师(海东市)岗位体检递补人员名单》
关于2015年度青海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海东市岗位公布体检结果及相关事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