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6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详见《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8月27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①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936150377@qq.com。
②现场报名
应聘者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带上身份证及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亲自前往招考地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翠湖街16号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三)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2015年8月28日下午14:30-17:30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与幼儿教育相关的专业知识。
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审查环节。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均不得参加面试。
审核通过者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天河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38993356-868,38993356-816。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2、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3、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翠湖幼儿园
2015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