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教育局关于2015年新招聘教师分配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2015年新招聘教师:
为做好2015年新招聘教师的分配工作,区教育局研究决定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9:00在莲都区教育局202会议室进行2015年新招聘教师的分配工作,请相关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和2015年新招聘教师准时参加。
2015年新招聘教师分配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学校所缺学科与招聘学科相一致原则。
2.坚持需求岗位与公告岗位相一致原则。
3.坚持优先满足偏远山区岗位需求的原则。
4.坚持“分数优先,自主自愿”原则。2015年新教师以招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岗位选择,同一学科内按照岗位顺序先后排序。前一年招聘因怀孕未能当年完成录用手续今年补录的,以招聘当年总成绩排序百分比,在今年对应岗位中进行排名选择岗位,百分比排序相同时,招聘时间早的先选。2013年定向委培的幼儿园教师在学前教育岗位序列中优先选择。具体岗位和选择顺序见附件1。
5.非硕士研究生单列岗位的新教师,选择城区学校岗位的,留城锻炼满三年后需到农村任教。
6.报考偏远山区岗位的新教师,在有岗位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非偏远山区岗位。
注意事项:
1.现场选择岗位每人限时2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选定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2.2015年新招聘的所有老师均需按要求填写《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附件2)个人信息内容,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选择岗位结束后交应聘单位签字盖章。
3.各相关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当天请携带本单位公章,现场选择岗位结束后,需在应聘教师的《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上签字盖章,并审核其提供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两者一致的加盖本单位公章确认。
4.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具体岗位和择岗顺序
2.《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
莲都区教育局
201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