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县2015年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公告
为切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四制”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城区范围内的7所学校所需教师实行全县范围公开选聘,现就有关办法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的学校及岗位
学 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地理 |
生物 |
体育 |
音乐 |
学前 |
小计 |
延长县初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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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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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长县小学 |
4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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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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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七里村镇中心小学 |
2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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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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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呼家川完全小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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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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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延长县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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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职中附属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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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 |
延长县第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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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 |
合计 |
8 |
6 |
4 |
1 |
1 |
1 |
4 |
1 |
19 |
45 |
二、公开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坚持学校自主选聘、应聘者自主选报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应聘者报名。全县所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主选择上述公开选聘教师的学校和岗位,直接在该学校报名。
(二)资格审查。学校及教育局对应聘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各公开招聘的学校必须坚持县“四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的报名条件,并向社会公示。
(三)组织招聘。由各公开招聘的学校自主组织招聘。包括:笔试、试讲、说课、答辩等。对获得省、市、县级有关奖励的应聘者,直接给予加分。
(四)确认结果,社会公示。
三、应聘者的报名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教学业绩突出;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使命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应聘人员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按所应聘的学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延长县初级中学
1.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相同;
4.在现单位教职工年度量化考核中,排名在50%以前;
5.具有3年以上教龄;
6.在省、市、县优秀教师评选中,获得表彰奖励1次或以上。
(二)城区小学(县小学、七里村镇中心小学、呼家川完全小学)
1.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同或具有从事所报岗位最近3年教学经历;
4.在现单位教职工年度量化考核中,排名在50%以前;
5.具有3年以上教龄;
6.在省、市、县优秀教师评选中,获得表彰奖励1次或以上。
7.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岗位的人员只需具备:
(1)所学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同;
(2)在现单位教职工年度量化考核中,排名在50%以前。
(三)城区幼儿园(县幼儿园、县第二幼儿园、县职中附属幼儿园、王家川幼儿园)
1.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2.学前教育专业或相近专业(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现在从事学前教育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3.在现单位教职工年度量化考核中,排名在50%以前。
四、时间安排
2015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五、有关事项
(一)表彰奖励所指范围:省、市级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县级名优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优秀教师、模范班主任、师德标兵和先进教育工作者。
(二)加分。获得省、市、县表彰奖励1次分别加6、4、2分。
(三)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
六、其它未尽事宜,具体参照城区各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延长县“四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