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补充公告一
根据当前报名情况,经鄂尔多斯市全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部分招聘岗位报考条件要求,具体为:
1.报考市卫生学校部分医学类教师岗位的,取消“2014年9月前已毕业的往届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条件限制,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统一要求为2016年12月31日前,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涉及的具体岗位如下:
蒙医学专业教师岗位、蒙医学专业教师岗位(项目人员1名)、眼视光学专业教师岗位、眼视光学专业教师岗位(项目人员1名)、临床医学专业教师岗位、医学检验专业教师岗位、卫生检验专业教师岗位、生物化学及生物实验员岗位、微免实验员岗位。
2.报考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医师类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学历、学位要求中,“附属医院医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专业对口”条件变更为“附属医院医师第一学历须具备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学士学位证,专业对口,或者具有对口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其他条件要求中,“医师、护士须有相关执业资格证”变更为“医师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统一要求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护士须具有护士上岗证”。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