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方案
为充实我县县城中小学的师资力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和宗旨
通过考调,促进我县教师的合理流动,形成公平、合理、有序的良好氛围和良性竞争机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公平竞争意识,使县城中小学校力量得到有效充实和加强,进一步增强县城中小学在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引领和窗口性示范作用。
二、原则和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根据学校的学科结构及缺编实际需求开展考调工作,所补充的教师数必须严格控制在县编委办核定的教职工编制用编数总额内。
3、定科定岗择优确定调动人选。
三、考调程序
宣传→公布考调方案→报名(资格审核)→笔试→笔试成绩公示→面试人员名单公示→面试(说课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面试成绩公示及总成绩公示→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公示→与学校签订承诺书→行文调动。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年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成立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考调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负责考调工作的指导,办公室负责考调日常事务工作。
五、考调学校及职位
1、考调学校
小学:王母办一小、二小、四小、五小、实验小学、平洞办坝奔小学。
中学:民族中学、二中高中部、三中、四中、六中。
2、考调教师职位计划表
考调学校 |
教师需求数 |
可用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地理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 |
心理学 |
小计 | ||
民族中学 |
4 |
2 |
2 |
1 |
1 |
1 |
1 |
1 |
2 |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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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8 |
24 |
二中高中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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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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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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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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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30 |
三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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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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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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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6 |
四中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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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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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6 |
六中 |
9 |
14 |
19 |
3 |
|
3 |
4 |
8 |
5 |
1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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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
9 |
一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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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
二小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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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四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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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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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8 |
五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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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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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 |
实验小学 |
4 |
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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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38 |
坝奔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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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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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 |
合计 |
22 |
28 |
25 |
6 |
4 |
5 |
6 |
10 |
8 |
3 |
4 |
1 |
1 |
1 |
124 |
174 |
注:编办下达六中编制时,未按3600规模而是按上学期学生数核编,所以目前可用编制为9个。现在校生规模增加,为了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建议先招教师后增编。
六、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望谟县在编在岗的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学生宿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不发表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政府的言论;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参加考调的教师须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遵守校规校纪,爱岗敬业,爱校如家,爱生如子,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严重体罚学生行为。
4、报考高中、职中、初中教师学科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属“双科”生视同一个本科,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报考);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无故不参加国培、省培、州培、县培继续教育培训的;
2、因违纪违规被纪检监察部门处分的;
3、因违法被司法部门立案侦察或正在立案侦察的;
4、因违反社会治安被司法部门拘留或处罚的;
5、违反校规校纪等被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的;
6、有过严重体罚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7、身体状况不符合考聘学科岗位要求的;
8、在2015年望谟县教育局组织的中学师生同考中,七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成绩低于90分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科任教师成绩低于60分的;八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成绩低于90分的;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物理科任教师成绩低于60分的;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科任教师考试成绩低于90分的;政治科任教师成绩低于45分的;历史科任教师成绩低于45分的;物理科任教师成绩低于54分的;化学科任教师成绩低于36分的;
9、在2015年教育局组织的小学教师业务水平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
10、新录(聘)用未满两年的;
11、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七、实施程序
考调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只能依照自己所学专业或任教学科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若多报,则取消考试资格。《考调方案》在望谟县人民政府网和望谟县教育局教育系统QQ群进行公布。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19日,共三天。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费:100元/人。
报名方式:学校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为确保乡镇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凡个人报名的,须持有现所在学校、中心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教师要提供2015年望谟县教育局组织的中学师生同考和小学教师业务水平测试成绩证明原件;一寸同底照片3张。
报名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20日。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25日8:3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26日上午8:30—10:30。
2、笔试内容:
(1)报考高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一至高三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中小学生职业道德修养》占30%)。
(2)报考初中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初中七至九年级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占30%)。
(3)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小学一至六年级现行教材学科基础知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合卷,总分100分,其中学科基础知识占70%,《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占30%)。
3、笔试成绩公示时间:2015年8月27日—29日。
笔试成绩划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二)面试
面试依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某一学科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但不足2:1比例的,则全部确定为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考调数不足2:1比例的职位划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且人数超出计划考调数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1、面试时间:2015年9月2日上午8:30。考生须带《笔试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2、面试:采取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高中、初中、小学三个学段进行。
3、说课内容:说课内容及范围与笔试内容及范围相同。
4、说课程序:由考生依照本人报考学校及学科在面试当日抽面试顺序签。说课时间为每人20分钟;准备时间为每人20分钟。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三)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折算后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四)拟调人选公示
经笔试、面试成绩上线的人员按考调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调人选,并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八、其他
(一)凡被确定为拟调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只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到新单位,而专业技术职务及岗位等级则在新单位重新竞聘。
(二)报考高中教师考调后须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两年内未取得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则回原校任教。
(三)教师考调后必须与考进学校签订承诺书,不签订承诺书则不予调动。
九、纪律与监督
资格审核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凡为报考教师出具报考证明的学校、中心校校长,理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杜绝弄虚作假,一经被举报并查实,则取消报考人员资格和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查处有关人员的责任。整个考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本方案只适用于2015年的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答复或请示答复。
咨询电话:0859—4616196(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0859—4616228(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859—4616906(县人社局纪检室)
0859—4617539(县教育局纪检室)
附件:《2015年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报名表》.xls
2015年县城中小学补充教师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