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文件、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5﹞140号)文件精神,为充实我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经区管委研究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12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2015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和教育系统新增人员124名,详见《义龙试验区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一),以下简称《招聘职位表》。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可由试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需对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的,由试验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调整或取消的职位计划数在笔试前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2015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前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区基层服务满两年及以上,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三)义龙试验区范围任职满一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可放宽到国家承认的中专学历(含中职)。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义龙试验区户籍的退役士兵;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现驻义龙试验区部队服役的随军家属。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6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可放宽到40岁。
(三)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具有应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报考教育系统的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六)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截止到2015年5月31日前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二)截止2015年5月31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三)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六)任职(工作)或服兵役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
(七)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职位的人员;
(八)不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九)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十)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十一)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至2015年5月15日(每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考生可先查询义龙试验区门户网站了解相关详细信息(网址http://www.ylxq.com.cn/)。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如有同时填报两个或两个以上职位的,则取消该考生的考试资格;
(三)报名费:每人100元;
(四)报名地点: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顶效镇开发东路39号);
(五)报名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5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但必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否则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由省级及以上统一选派到我区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的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人员需提供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试验区范围内任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主任、副主任的,需提供所在乡镇同意报考证明及相关任职文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已婚人员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近期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
5.义龙试验区户籍的退役士兵,报考须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由乡镇武装部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确认后,再由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并出具其属于义龙试验区户籍的退役士兵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的身份证明;
6.现驻义龙试验区部队服役的军人随军家属报考须持部队所在地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1份(证明须注明军人所在单位及职务、家属姓名)。
7.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义龙试验区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附件二),以下简称《报名表》;
9.近期免冠白底小二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贴在报名表上);
10.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所在组织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填写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考生凭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于2015年5月27日至29日到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顶效镇开发东路39号)领取。
(六)加分政策
1、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采取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的办法(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报考给予加5分(州党发〔2012〕4号文件规定)。
(3)少数民族考生加2分。
2、加分确认,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父(母)亲原所在单位和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牺牲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受县级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者和见义勇为死亡的公民子女,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2)属于农村计生“两户”(夫妻双方均为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家庭子女的考生报名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或《结扎证》及《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由户籍所在地市(县)计生局审核,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
(3)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须提供能证明是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考生须填写统一的《义龙试验区2015年专项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表》(附件三),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以前统一由招聘办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