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县县直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县实验小学等7个县直中小学,面向全县农村中小学公开选聘25名紧缺学科教师。现将公开选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工作原则
(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不影响原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原则。
二、选聘范围
(一)全县农村中小学在编在岗的任教教师;
(二)现借调到城区学校任教或借调到教体局机关工作,但编制仍在农村学校的教师;
(三)我县服务期满且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特岗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敬业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资历条件
1、报考小学的需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的需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宣城市工业学校的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2、在农村学校(含茂林中学)从教三周年及以上。
3、对长期在边远学校从教教师给予适当加分。加分对象为现仍在边远学校任教的报考教师。(加分办法:以教龄达到三整年为加分起点,然后每增加一个完整工作年限加0.2分,最高加分额度为2分,加分计入总成绩。)
(三)专业条件
1、报考小学及初中岗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所报考学科需与学历专业对口;
②所报考学科需与教师资格专业对口;
③近三学年(2012-2013、2013-2014、2014-2015)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一致,在初中任教的可报考小学、初中相应学科岗位,在小学任教的可报考小学相应学科岗位。
2、报考宣城市工业学校岗位:
专业要求:文秘、商务文秘、汉语言文学。
(四)年龄条件:男性50周岁及以下(196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及以下(196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担负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六)其他条件:报考人员须提供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上须有现任教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编制所在学校与现任教学校不一致的,还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的公章。
借调到教体局机关工作的人员须提供教体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有教体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教体局公章)。
四、选聘学校、岗位及岗位数
具体选聘学校、岗位及岗位数见《2015年泾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选聘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见附件1)
五、选聘的方法、程序和时间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专业测试、考核、公示、调聘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泾县教体信息网、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选聘公告。公布公开选聘的岗位、报名条件和方式方法等。(因县人社局网站、县教体信息网整改,今后信息发布均在县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公开目录内发布)
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址:
http://60.173.67.232/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58058,人事信息栏目——事业单位招考和录取信息;
县教体局信息公开网址:
http://60.173.67.232/xxgkweb/blue/index.jsp?unit=003258007,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栏目——工作动态。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泾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一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岗位数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报考岗位未达到此比例的,经领导组研定后,报考人数与选聘岗位数比例可放宽到2∶1,仍达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将削减或取消该选聘岗位,减少或取消的岗位将通过网站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且资格审查已通过的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到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考手续,逾期未办的视作弃权处理。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5日-8月16日报名。
2.报名地点:泾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县政府大楼102室)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同意报考证明》(由现任教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编制所在学校与现任教学校不一致的,还需加盖编制所在学校的公章;借调到教体局机关工作的人员由教体局领导签名并加盖教体局公章。)
② 现场填写《泾县2015年县直中小学选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供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③ 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三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④ 现任教学校出具的在农村学校从教三周年及以上的证明(任教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借调到教体局机关工作的由教体局出具的在农村学校从教三周年及以上的证明(任教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⑤ 专业条件仅符合“近三年任教学科与选聘学科一致”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近三学年(2012-2013、2013-2014、2014-2015)经学校验证的学校总课表、个人任课表及本人任教学科的备课笔记。
⑥ 符合边远学校加分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需详细说明任教学校及时段),由现所在学校签署审核意见,报县领导组办公室核准、公示无异议后给予加分。(边远学校名单见附件2)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a.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县情等方面;b.计算机相关内容,要求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基础知识;c.作文,主要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
《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2015年8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人员于8月19日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① 笔试成绩计算:
《公共基础知识》与《教育基础知识》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笔试合成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教育基础知识》成绩×60%。
(四)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在泾县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栏目另行通知(具体网址见发布公告的说明)。
2、专业测试人选的确定: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人数依据同岗位笔试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选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有2人以上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分值及程序:专业测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分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和无生上课两个环节,其中,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占10%,无生上课占90%。
专业测试程序:
A、临时抽签确定无生上课课题(每学科5个备选课题);
B、现场撰写教学设计(时间1小时);
C、抽签确定分组无生上课顺序;
D、分组按顺序无生上课;
E、评定成绩。
① 成绩评定:
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全部为外聘考官。评定成绩时,七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最终成绩的确定和运用。
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40%+专业测试×60%+边远加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入围考核人选。若某岗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依专业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若专业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依笔试中《教育基础知识》得分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
(一)考核
1.考核的内容主要为教师的师德表现、工作表现、组织纪律、教育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及近三年的教育教学成绩。
2.三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定为考核不合格:
① 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②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③ 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征订教辅资料造成一定影响者;
④ 从事赌博活动造成不良影响者;
⑤ 师德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3.如果出现考核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核人选,经考核合格后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二)公示
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泾县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栏目公示3天(网址同上)。如有弄虚作假及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查实,由泾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办公室研定后,取消资格,同时缺额按成绩递补。
(三)调聘
公示结束,报县编委批准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聘手续。
六、信息发布、监督电话
(一)信息发布:2015年泾县公开选聘紧缺学科教师的相关信息请查阅泾县县政府网站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相关栏目(网址同上)。
(二)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63-5102637、县教体局0563-5023490。
(三)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563-5025425、县教体局0563-5023773。
七、本公告由泾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泾县县直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
附件1
2015年泾县县直中小学公开选聘紧缺学科教师计划表
学校名称 |
公开选聘紧缺学科及计划分配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文秘 |
合计 | |
泾县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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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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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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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泾县城关第二小学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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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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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徽省泾县稼祥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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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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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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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泾县第二中学(初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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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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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宣城市工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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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泾县千亩园学校初中部 |
1 |
1 |
1 |
|
|
1 |
1 |
1 |
1 |
1 |
|
8 |
泾县千亩园学校小学部 |
2 |
|
|
|
|
|
|
|
1 |
|
|
3 |
合 计 |
4 |
8 |
1 |
1 |
2 |
1 |
1 |
1 |
3 |
2 |
1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