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系直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附属于河北师范大学的一所完全学校,学校承担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任务。学校现有在职教师183人,在校中小学生3000余人,58个教学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拟公开招聘2名教师。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5年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报名,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8:00--21日16:00。
(2)报名邮箱:hbsdsyzxbgs@126.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填写,发送至报名邮箱。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及时查看个人邮箱,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邮件回复确认或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缴费时间和资格审查结果一并通知。
2.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时间、地点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办公室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专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中小学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以及教师职业综合素质,包括教师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9时00分--10时30分(9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地点、有关要求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学校办公室确定并负责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当天在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网站(syzx.hebtu.edu.cn)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试讲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4.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表里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3张近期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报名表。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办公室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网站(syzx.hebtu.edu.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网站(syzx.hebtu.edu.cn)公布招聘过程中的面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68098509,68098508(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2.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河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
201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