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乡县2015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优化和调整教育资源配置,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40名教师进城区学校任教。为确保选调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和名额
1、选调范围和名额:面向东磷学校(中学部)公开选调教师10名,面向长林中小学(中学部)公开选调教师10名,面向除一中、二中、实验中学、三中中学部以外的中学选调10人,面向除县城一小、二小、实验小学、北港小学、荆公小学、龙山小学和三中小学部以外的小学选调10人。
2、录用岗位名额:县城初中教师20人,县城小学教师20人。
三、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在我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服务满5周年的正式在编教师(三支一扶人员2年服务期包含在内)。
(二)选调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法纪观念强。
4、师德高尚,教学能力强。
5、应选城区初中岗位必须具有初中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为中学正式在编教师;应选城区小学岗位必须具有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立案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超生未按《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
四、选调安排
(一)信息发布
2015年8月12日—8月18日在公众媒体和网站(东乡教育信息网、东乡政务信息公开网、东乡电视台、教育局宣传栏等)公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
应选人员须持所在编的学校证明、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职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以及个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于2015年8月19日—8月20日下午18点前到教育局5楼会议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2015年8月21日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取得应选人员的资格,并公示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选调工作的始终,如发现在选调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组织考试
1、考试采取书面笔试的形式。
2、考试范围和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综合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书面考试定于2015年8月23日上午9:00—11:00在县实验中学进行。经公示资格初审合格人员,8月22日下午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教育局5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五)预录
根据书面考试成绩,中学正式在编教师前20名入闱的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预录县城初中岗位,其余入闱人员按1:1比例预录县城小学岗位。
出现与最后一位入闱人员分数相同时,第一学历高的优先,第一学历相同时职称高的优先,职称相同时受聘时间早的优先,受聘时间相同时以教龄长的优先,由县教育局报县政府研究后统一安排岗位,并予公示。
(六)报批
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录情况,报请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张榜公布,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七)试用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一学年。试用期满,将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八)严肃纪律
①对考试违规者,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②对弄虚作假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其它事项
1、各学校校长要做好报名把关工作,核实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资格,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本《方案》由县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 0794-423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