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贯彻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六人社〔2011〕9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严把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计划
经县编委会批准,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9名,详见附件1:《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从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2名指标,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其中农村幼儿园岗位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的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霍邱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霍邱县卫生局网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确认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6月3日上午8时至6月7日下午17时30分,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
2、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对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审查。
(4)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西部志愿者”须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报名时,报考人员均需填写《霍邱县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其中属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需填写《关于同意xx同志参加2014年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见附件3)。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缴纳考试费用,考试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费45元/门课,面试<试讲>费每人80元)。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以及报考岗位具体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
4、农村特困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逾期不予办理。
5、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6、根据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或招聘高层次人才确实达不到规定比例,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3日上午8时至6月14日下午5时30分前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人社局大楼五楼506房间)改报其他岗位。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当场对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逾期不予办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霍邱县人社局负责指导,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具体条件,负责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初审、提供咨询服务等。资格审查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的,由县人社局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6月22日至6月23日到原报名处,即霍邱县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东湖路100号)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公共基础类科目:
(1)应聘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该科目满分为12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2)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含教师类)考《公共基础知识(二)》,该科目满分为120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
2、专业测试类科目:
(1)应聘教师类岗位的人员考《教师岗位知识测试》,该科目满分为120分。主要内容:教育学综合知识、心理学综合知识、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2)应聘计生、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的人员考相应《专业知识测试》(具体见《一览表》),该类科目满分均为120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应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照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3)报考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畜牧兽医专业知识》。该科目满分为120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照普通高校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4)应聘其他事业单位的人员(含卫生、畜牧类管理岗位)的人员考《职业能力测试》,该科目满分为120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上午。
8:00-10:00《职业能力测试》、《教师岗位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
10:30-12:00《公共基础知识(一)》、《公共基础知识(二)》
笔试地点:设在霍邱县城关镇,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4、笔试合成成绩:
报考教师类招聘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二)》和《教师岗位知识测试》笔试分数4:6的比例先行计算笔试合成成绩排序;报考专业技术类招聘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二)》和《专业知识测试》笔试分数4:6的比例先行计算笔试合成成绩排序;报考管理类岗位的按《公共基础知识(一)》和《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分数4:6的比例先行计算笔试合成成绩排序。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合成后的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书法、体育类专业及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为50分),对合成后的笔试合成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加分政策:
报考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到霍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县人社局大楼五楼506房间)申请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其中,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霍邱县人社局在霍邱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霍邱教育网、霍邱县卫生局网等网站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规定程序给予每门笔试成绩加2分(笔试成绩合成前)。
(五)面试(试讲)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用人需求分别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照各岗位招聘数,依据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岗位招聘数10人以下的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岗位招聘数10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如出现最后一名笔试合成成绩分数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报考教师类岗位的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见《一览表》)。试讲内容为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采取模拟上课的形式(幼教岗位采取绘画、舞蹈、自弹自唱和讲故事四种形式)。
2、报考管理类岗位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设定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报考卫生、计生及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岗位不设置面试。
(六)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对需进行面试(试讲)的考生,在经过笔试和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环节后,按笔试合成成绩和面试(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成绩6:4的比例计算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依据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报考卫生、计生及畜牧兽医类专业技术岗位不需进行面试(试讲)的考生,直接将笔试合成成绩作为合成总成绩,并依据该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在上述过程中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再出现同分,则按《教师岗位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以及《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若再出现同分,则以上述笔试科目中的主观题部分确定排序。
(七)体检
体检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对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只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政府网、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霍邱县教育局网站、霍邱县教育网站和霍邱县卫生局网站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写出聘用报告,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材料、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按规定报送县人社局办理审批及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考察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宜
1、卫生系统乡镇卫生院、畜牧系统乡镇畜牧兽医站、教育系统农村幼儿园以及职高、师范的部分招聘岗位(《一览表》中带☆号的招聘单位),因属同一专业、多个用人单位,应聘人员录取后的具体岗位采取“按分数选岗”的方式确定。具体办法:各主管部门在笔试开考前公布具体岗位设置方案,选岗时依据拟录用人员的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没有面试的按笔试合成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应聘人员自主选岗。
2、本次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霍邱政府网、霍邱县人社局网站、霍邱县教育局网站查询、查阅。
3、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招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原则,不按规定程序操作的行为,将立即制止并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资格、通报所在学校或单位等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本次考试霍邱县人社局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5、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564—6014598、6014189(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564—6022896(县监察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6、本《公告》由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4年度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rar
2.《霍邱县201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rar
3.《关于同意xxx同志参加2014年霍邱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的证明》.rar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