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师宗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师宗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批准的师宗县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研究生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师宗县第二中学、第三中学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的面试工作由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后,师宗县教育局将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考生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录用、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8月7日
地点:师宗县第一中学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成立面试考官小组,负责面试工作。每个小组由7人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人),考官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后差额抽签确定。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六、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内容:说课范围为师宗县普通高中2014-2015学年高一年级使用的必修一的内容,考生自备教材,现场抽签决定说课内容,现场准备说课稿,准备说课稿的时间为60分钟。
七、面试实施
(一)面试考点设考点办公室、考生候考室、面试室。 面试室设考官席、计分席、监督(计时)席、考生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考生必须在面试当天上午8:30前进入候考室,主动将通讯工具关闭交候考室工作人员保管。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资格复审表和身份证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相关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超过规定时间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分组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报考同一岗位的,必须在同一考室面试。面试考室由每组抽签面试顺序为1号的考生代表该组考生抽签产生。
(八)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引领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室,只叫顺序号。
(九)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将资格复审表和身份证交监督人员审验。监督组审验证件无误后,面试开始,当主考官念完面试指导语,说出:“好,现在就让我们开始”之后,监督员开始计时,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内容,时间到,监督员告之考生“停止说课”。考生说完课后要向考官说“说课完毕”,主考官根据《评分表》向考生提出问题,考生每答完一题要向考官说“回答完毕”。
(十)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相加除以5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十一)考生面试结束后,到考室外指定地点休息,待下一个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室由主考官宣布面试成绩,考生当场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后,离开面试考点。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交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存档保管。
八、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职责
(一)面试考官应客观、公正、准确、及时、独立的开展评分工作,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面一位。
(二)主考官全面负责和主持本考室的面试工作,对本考室的其他考官和工作人员明确任务,确保本考室面试客观、公正、公平和高效有序地进行;负责宣读面试题本,宣读题本要清楚、完整、准确,不得随意省略,更改试题顺序和内容,不得追问,态度温和、诚挚,语速适当,面试过程中,若考生未听清或要求重新念题,主考官应重新读一遍题目,但不得讲解题意或暗示;对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负责确认和宣布,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名确认;与监督员一起,负责处理考室内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考点办公室报告。
(三)计分员负责收发面试评分表,认真细致准确计算出考生的面试成绩,签名确认后将面试成绩通知单报送监督组、主考官签名确认,主考官对考生宣布完面试成绩后,由该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名认可。
(四)监督组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审验考生的资格复审表并计时,在考生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名确认。
(五)候考室人员负责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考室及保管考生的通讯工具。
(六)引领员负责引导考生进出面试考室及维持场外秩序。
(七)音像录制员负责面试整个过程的音像录制。
九、面试纪律
(一)由纪委、监察部门组成面试监督小组对面试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工作人员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达考点办公室。
(三)面试考生必须于面试当天上午8:30前到达候考室,违反者,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继续进行。
(四)考生面试时只能向工作人员报本人的抽签顺序号,不得透露自己的姓名,每违反一次者,面试成绩扣10分/次。若有弄虚作假等行为,面试成绩为0分,按违反事业单位招聘纪律处理。
(五)面试考生必须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守面试规则及有关纪律规定。对于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等处理。对扰乱考室秩序、威胁考官及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取消面试、录(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面试工作人员到达指定地点时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监督人员保管,确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征得监督人员同意,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联系。
(七)面试考官凡与考生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有利害关系的也应主动提出回避。
(八)面试室内禁止抽烟,面试室的工作人员在考生面试过程中,不能交头接耳,交流意见;不能显示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不能出现当面评价、情绪夸张、过分鼓励、过分严肃等给考生造成误解或不必要的心理负担的行为。
(九)禁止无关人员进出考室;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不得在面试中途随意离开考室。
(十)考生进入候考室后不得随意出入。如有事确需外出,需经监督人员同意,并在工作人员的全程陪同下方可外出。
(十一)全体面试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密切合作,严格工作程序,严肃组织纪律。对渎职、失职、徇私舞弊者,由纪检监察机关从重从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本公告由师宗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0874-575716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第五纪工委:0874-5751707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68113
师宗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0874-575380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