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公告
为做好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根据《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要求,现制定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思考与答题时间为5分钟。
四、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聘请具有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每场考官5名,设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4名。
五、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上午7:00—12:00,下午1:30—6:00。上午7点、下午1:30未到达侯考室集合的,视为自动放弃,禁止入场。每个考生的具体面试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地点:华龙区高中(大庆路与江汉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北)。
六、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考点设面试考场、候考室、休息室。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等。
(三)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籍贯、工作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如有泄露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和面试准考证,按时到指定的面试集合地点报到,由候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证、报名表和面试准考证,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未按时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六)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不得带进考场。
(七)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所携带的通讯工具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八)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九)保密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考场,交给主考官。面试结束后,考场负责人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离开考场后到休息室休息,待上午(下午)所有考场面试结束后方可离开休息室。
(十一)面试结束后,记分员在监督员的监督下计算出本场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并由主考官、监督员、记分员履行签字程序。面试成绩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七、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5名面试考官打分,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设一个以上考场的,使用二次平均法计算,加权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八、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实行公务回避。
(三)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成绩、五年内禁止参加濮阳市华龙区各类人事招聘考试处理。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由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4495668
华龙区教育体育局0393-4499643
监督电话:华龙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393-4492682
华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3-4492649
华龙区教育体育局0393-8911078
濮阳市华龙区2015年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附件:面试应试者须知
面试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本考场对应的侯考室集合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禁止入场。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报名表和面试准考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
六、面试过程中,应试者不得提及姓名和个人信息等情况,否则,按零分处理。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立即停止答题。
七、面试结束后,应试者在引导员的指引下离开考场,到休息室休息。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八、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