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龙川县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递补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八、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报考同一类学科岗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
九、其他事项
(一)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及附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全程监督,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882840(人社局);
(五)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教育局)。
附:
附件2:2015年龙川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龙川县教育局
201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