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经市人社局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6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市教育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武汉市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18名,武汉市常青童梦幼儿园教师岗位7名、其它专业技术岗位(财务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社会各类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身心健康,能胜任所报考岗位工作;
5、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其它专业技术岗位的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证明;
6、应聘的高校毕业生(未就业人员)应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具有省级派遣资格;
7、岗位最高年龄要求30岁的,应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8、具体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见岗位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8月10日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进行查询。
(二)网上报名
1、提交应聘申请。应聘人员2015年8月11日9:00至8月14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点击“市实验幼儿园、市常青童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选择相应考试后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未上传照片或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提交应聘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2015年8月11日14:00至8月14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8月14日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应在2015年8月11日14:00至8月14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8月18日9:00至8月20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五、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一门,内容分为公共基础、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两个部分。教育教学专业知识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公共基础科目涵盖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知识。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公共基础分值比例为7:3,即教育教学专业知识部分占70%,公共基础部分占30%。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指导下,由相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在测试实际教育教学能力。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
(二)面试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须携带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应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聘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还需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按招聘单位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一般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八、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实施,在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6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工作由相关招聘单位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一)进入考试及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武人社发〔2014〕69号)、《武汉市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等规定执行。
(三)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处:027-85778225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27-65608497
附件:一、《武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二、市实验幼儿园、市常青童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网上报名入口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汉市教育局
2015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