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区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制)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人事代理制小学教师。为了切实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名额
招聘单位 |
招 聘 学 科 及 数 量 |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信息 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科学劳动 |
学校 合计 | |
武珞路实验小学 |
9 |
8 |
1 |
2 |
2 |
2 |
2 |
1 |
27 |
万科.金色城市小学 |
9 |
4 |
|
1 |
1 |
1 |
1 |
|
17 |
学科合计 |
18 |
12 |
1 |
3 |
3 |
3 |
3 |
1 |
44 |
其中,万科.金色城市小学的语文教师岗位,5个岗位用于招聘青年骨干教师(社会人才)、4个数学教师岗位均用于招聘青年骨干教师(社会人才)。除此之外的其余全部用于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和青年骨干教师(社会人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纪律;
4.具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2014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中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应聘人员,可先行报名参加招聘考试,若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2014年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须经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方可报名,若招聘考试考核合格,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2013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和有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
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但不能跨学科报考。
5.身体及心理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6.应聘者为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年龄要求:
(1)应聘者须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内。
(3)具有湖北省或全国其他省级派遣资格;
7. 应聘者为青年骨干教师(社会人才)的招聘条件:
(1)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备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或在教育教学方面获得区(县)级及以上表彰等相当荣誉的教师。
(3)年龄在38岁以内(197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任职单位同意报考,应聘后能够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四、报名注意事项及时间地点
1、按招聘学校、学科及招聘对象确定并申报招聘岗位。每个人只能选报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毕业时间、专业、学位、是否为师范生、教师证的学段学科等)、教师资格证(或有关人员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就业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证(限应聘青年骨干教师);(2)本人各项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1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3、通过现场面谈、审核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进行报名登记,参加考试考核。
4、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5月28日;
报名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洪山区珞狮路黎明村118号)D层。
五、招聘程序及说明
1、本次招聘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拟定于6月14日上午举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统一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理论知识(30分)和学科知识(70分)等内容。笔试结束后,以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的不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分类排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员。
面试拟定于6月28日举行。根据应聘对象不同分别进行。高校毕业生统一以无学生讲课方式面试;青年骨干教师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学校联合组织专家面试考核评分。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学科岗位数和招聘对象的不同按1:1分别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因故不能聘用,严格按同岗位相同招聘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2、招聘过程各阶段成绩由区教育局人事科、监察科负责审核把关,并在洪山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3、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招聘学科岗位数确定拟聘人员。由区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考核、体检。
4、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1)无故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及相关资料的;
(4)不能提交档案资料,无法办理相关手续的;
(5)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6、本次招聘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管理,经费由区财政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7、本方案由洪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洪山区武珞路实验小学:027-87850178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万科.金色城市小学:027-88730799;
洪山区教育局:027-87653670。
洪山区教育局
二O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