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基础知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各招聘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附件1。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2015年8月16日
上午 8:00—9:30 教育基础知识
10:30—12:00 学科专业基础知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3倍的比例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人选未按要求向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音体美岗位面试包含专业技能测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算成绩。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按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方面进行考察。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旦签订,合同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七、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八、其他
东营市东营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东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招聘公告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简章由东营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46—8268687
报名资格审查电话:0546—8251879
附件:1. 2015年东营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
东营区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