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外县市教师公告
为加快瑞丽市教师队伍建设,引进更多更优秀的教育教学专业人才,根据《瑞丽市2015年度第一次编委会议纪要》(瑞机编【2015】19号)文件精神,同时结合学校对教师的专业需求情况,现将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外县市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瑞丽市外公开考调。
二、考调岗位
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从外县市公开考调小学教师7人,用于补充乡镇教师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编号 |
考调岗位名称 |
拟考调人数 |
学历条件 |
所学专业或所从教专业类型 |
SW001 |
语文教学 |
3 |
专科及以上 |
汉语言文学/语文 |
SW002 |
数学教学 |
3 |
专科及以上 |
数学 |
SW003 |
数学教学 |
1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三、考调对象
除瑞丽市以外的其他县市教育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四、考调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二)年龄男45周岁以下(即1970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40周岁以下(即197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除编号为SW003的数学教学岗位不限专业外,其余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或所从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六)具有五年(2010年内参加工作均可)及以上教龄,且近五年内6个学期的教育教学成绩达本乡镇或本学校同年级平均成绩以上,个人年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有无故旷工或擅离工作岗位情况的;
(三)工作严重失误,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
(四)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五)参加2015年公务员考试,并已进入面试的教师。
五、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提交《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外县市教师报名表》、一张一寸彩照(附电子版)、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本人健康体检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11日。
(三)报名地点: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人:余世雄,联系电话:0692—4142840。
(四)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于2015年8月14日到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多报或重报。
2、报名时,参加报考的人员提交的《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外县市教师报名表》上应有所在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及五年内6个学期的教学成绩、年终考核等次情况。
3、参加报考的人员,须于报名前自行到本人所在地的县(市)级医院或瑞丽市民族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于报名当天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4、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报考资格,并且三年内无报考资格。
5、报名时须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并保证电话畅通,专业技能测试、体检时电话联系不上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方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学科知识(小学一至六年级专业基础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学科知识占80%,教育学、心理学、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占20%)。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专业教学技能测试对象,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时,按实际人数进行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专业教学技能测试以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60%。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60%。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高的人员优先,如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由人社、编办、教育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二)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教学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8月25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公告。
七、公示
市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调入人选,并将拟调入人员名单在瑞丽教育信息网(http://www.rlsjyj.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报人社、编制部门办理商调手续。
八、其他
(一)教师选聘考试设最低笔试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线为70分,低于分数线的不予选聘。
(二)此次考试不事先设定考调学校,由市教育局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后统一分配到有空编的乡镇学校。确定的拟调入人员必须服从教育局的分配。若不服从,教育局可取消调动资格。
(三)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工作调动变更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职〔1996〕87号)文件规定:“省内评审的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在省内调动工作,其专业技术资格暂不作重新确认的要求,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即可按有关规定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调动工作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低聘,经半年及以上试用期,考核合格的可参加学校竞聘,按考核成绩及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享受相应职务工资待遇。
九、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严肃、认真、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进行,由瑞丽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编办全程参与,并接受纪委的监督。参加考试的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对选聘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该公告未尽事宜,请与瑞丽市教育局联系。该公告及考调报名表可在瑞丽教育信息网(http://www.rlsjyj.cn)查询和下载。
联系电话:0692—4142840(瑞丽市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2015年瑞丽市教育系统公开考调外县市教师报名表.doc
特此公告
瑞丽市教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