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象山县教育局第二批拟录用新教师考察工作的通知
为了顺利办理新教师录用手续,根据招考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新教师考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察对象
2015年象山县教育局第二批招聘的事业编制教师拟录用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如因怀孕等因素未能及时体检的也应填写相关表册。
二、考察上报材料
(1)《象山县单位事业人员录用审批表》一式二份(应、往届毕业生都要下载附件2并填写。请参照样表填写,包括选拔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但表中落款日期不用填写,并将电子稿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所有拟录用教师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行为的证明和户籍所在乡镇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应、往届毕业生都带,应届生户口未迁回户籍所在地的由毕业学校保卫处出具证明。下载附件3填写);
(3)非象山籍新教师(包括应、往届毕业生)要求到户籍所在地610办公室(各县市区设有专门的610办公室)进行政审,并将政审证明上交我局,下载附件4填写;象山籍新教师(包括应、往届毕业生)下载附件5填写后将电子稿发送至xszzrsk@163.com,由我局统一向县610办公室申请政审。
(4)所有拟录用教师每人以第三人称角度撰写思想、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一份一千字左右的个人小结,将word电子稿发送至648724356@qq.com(注明姓名、学科,小结名称统一为:学科-姓名)。
三、上报时间
截止2015年8月7日。材料请送至象山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305室。联系电话:65768781。
附件:1.考察对象名单.rar
象山县教育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