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象山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项目一测试(技能测试及笔试)工作安排
现将2015年象山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技能测试及笔试工作安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能测试
1.对象:按《2015年象山县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经初审符合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包括音、体、信定向职位)报考条件的应聘者。
2.地点:象山县职业高中(教育园区内)。
3.时间:2015年6月20日上午8:00开始。考生必须于7:30之前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抽签,迟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4.形式:中小学音乐职位的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钢琴弹奏(自备独奏曲)占25%、声乐(自备无伴奏歌曲)占25%、即兴弹唱(用钢琴即兴伴奏,内容为现场指定的初中教材)占25%、才艺展示(自备钢琴演奏之外的器乐或舞蹈)占25%;中小学体育职位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田径、球类、体操三大类(分十小项,每一小项分值为总分的10%,内容现场指定);中小学信息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形式为根据主题、运用提供的素材在计算机上,创作1-2个作品。具体包括:Office系列作品(电子小报、演示文稿、数据分析)、多媒体系列作品(Flash、Photoshop)VB编程作品,软件环境为:操作系统win7、Office2010、Flashcs3、Photoshopcs3、VB6.0。
技能测试满分都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
5.请各应聘者随带必要的用具:如乐器、伴奏带、舞蹈服,运动服、运动鞋等。
二、笔试
6.对象:除报考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信息技术职位(包括音、体、信定向职位)之外,按公告要求经初审符合义务段教育职位和学前教育职位报考条件的其他应聘者。
7.地点:象山县职业高中(教育园区内)。
8.时间:2015年6月20日上午8:30——11:00。
9.范围:教育基础知识部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占20%)和学科专业知识部分(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占80%)。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计划2名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淘汰(笔试合格分=该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如平均分高于6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40分的,则笔试合格分为40分。)。
10.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1小时内、结束前15分钟内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其他
11.请各应聘者在6月19日,到教育局206财务室交付40元/人的考试费,凭发票到306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12.请各应聘者,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技能测试及笔试。
13.应考人员应遵守考场规则,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笔试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详见附件1及附件2。
联系电话:65768781、65732890
附件:1、《笔试考场规则》
2、《笔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象山县教育局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