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2015年从农村中小学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任教实施方案
为了适应全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缓解城区初中教师紧缺的矛盾,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县内农村学校中公开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初中任教。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公开选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质量。
二、选聘范围及名额
根据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城区初中共需新增教师80名。
具体为:语文12名,数学12名,英语9名,物理9名,化学5名,历史5名,地理5名,政治5名,生物4名,音乐4名,美术3名,体育4名,信息3名。
三、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本科学历;
2、具有与所报学科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教龄满3年以上;
4、正式在编教师,能胜任初中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12年9月以来,受到县局级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受党政纪警告以上处分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的;
4、2015年1月至7月累计旷工15天及以上的,累计事假2个月,累计病假2个月及以上的。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通过召开各层次会议、新野教育网发布等形式向社会公布选聘范围和数额、选聘条件和程序等。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须持本人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中心学校出具的证明(xx单位、xx学科、2012年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及计划生育证明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报考。报名时,每人需交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填写《新野县2015年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2015年8月5日。
3、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选聘办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2015年8月9日下午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的,即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4、笔试。参加笔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笔试成绩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成绩采取在新野县教育网上公布。笔试定于2015年8月11日进行。
5、面试(试讲)。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4的比例确定各学科的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采用试讲的方法,试讲内容初中教师物理为八年级、化学为九年级、其它学科为现行七年级相应学科教材。随机抽题,抽签确定试讲次序。准备12分钟,试讲12分钟。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面试待定。
当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该学科选聘数量时,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格以上成绩,方可进入考核程序。
6、考核。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各学科的考核对象。由初选人员所在乡镇中心校和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预选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负责性考核报告。
7、公示录用。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正式聘用,由教体局负责对聘用人员分配到城区初中任教。
8、选聘人员管理。选聘到城区初中的教师,一律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或教育教学成绩低下者,调回原单位。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开选拔工作顺利完成,县教体局成立以县政府党组成员、局党委书记、局长刘习见同志任组长,王付占、苗军、张国云、张文敏、王诚汉、黄克强、胡建勋同志为成员的公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国云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选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编办有关人员全程监督。
六、本方案由县教体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野县教体局公开选聘城区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