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曹县2015年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考察的通知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曹县2015年公开招聘卫生、教育类事业单位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决定对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复核其应聘资格和应回避情况。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具体考察工作由曹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进行(7月30日至8月10日)。
进入考察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档案。凡毕业生档案不在曹县人社局或教育局的,凭身份证到曹县教育局开具调档函,档案在我县的,从档案室查询档案编号报到教育局人事股。
2、提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遵纪守法情况证明;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现实表现情况(两个材料可以在一张纸上加盖两个部门的公章)。
3、已婚考生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生育情况证明,未婚考生由所在地民政局出具未婚证明。
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出具现实表现材料和解除工作关系证明各一份。
5、交一份自我鉴定材料(不少于1500字),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xjyjzgg@163.com。
以上材料请于8月3日前交到曹县教育局人事股。来时带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备复核。
咨询电话:0530-3397300
曹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