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2015年夏季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在江西省唯一合作创办的一所现代化附属学校,学校距离市区2公里,交通便利,依山傍水,风景如画。学校占地面积285亩,建筑面积9.8万平方米。学校建有教学楼、综合楼、大礼堂、师生公寓等17栋现代化建筑,拥有图书馆、健身房、校园电视台、录播教室、数字化地理教室等一流的设施设备,是新余市校园建设最美,江西省办学条件最好的学校之一。近两年来,北师大新余附校以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和优异的教学质量赢得了教育主管部门的赞赏、家长的认同,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获得了良好的办学社会声誉和北师大异地办学的品牌效应。
按照北京师范大学的合作办学要求及学校发展的办学需求,学校决定2015年夏季采用招聘方式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中青年优秀教师及优秀大学毕业生。
一、招聘计划
预览采用学校聘用的方式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或有经验教师26名(办理人事代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坚持既遵循岗位聘任计划,又依据实际考评结果,择优聘任,宁缺毋滥的原则。
坚持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部把关,由专家考评推荐和地方政府人社、纪检、教育部门审核、监督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以及团队协作精神。
2、身体健康,心态阳光,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3、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对口,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学科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硕士研究生、优秀大学毕业生、免费师范生优先。报考初中学段的,须有相应学科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学段的,须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5、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获得县区级(县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评优课、专业特长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应聘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6、2015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四、报名方法
1、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请将《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发送至bsdxyfx@126.com,邮箱主题和附件请注明类别(学校聘用)、学段和学科。每人只限报1个类别,不能重复填报。
2、现场资格审查时,参与招聘的教师请携带身份证、学历(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普通话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彩色免冠2寸照片4张。面试(试讲)、笔试时,参与招聘的教师请携带好本人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
3、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人数与岗位聘任人数不受比例限制,即学段或学科报名人数、参加考试人数的多少不影响招聘程序和结果。
4、报名截止日期:2015年8月10日24:00时。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
1、采取“公布招聘方案→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笔试→公示聘任名单→体检→办理聘任手续”的招聘程序。
2、由区人社、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部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由北师大新余附校在报名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试讲(面试)、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3、由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合作办学部专家组通过面试(试讲)方式对参与招聘教师进行考评,面试合格者获得参加笔试资格。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折合后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名单(如有资格审查不符,体检不合格和有自愿放弃而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高分者入围。面试(试讲)内容范围为所报学段和学科范围内的教材内容,笔试内容范围是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所报学科的专业知识。
4、区人社、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现场监督和拟聘结果认定。
5、受聘教师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签订聘任协议,聘期三年,
实行一年试用期。
6、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费用由本人支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7、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一经发现资格不符合者,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年收入高于当地同级别公立学校教师工资20%—30%,大学毕业生年均不低于5万/年,中学二级教师年均不低于6万/年,中学一级教师年均不低于7万/年,中学高级教师年均不低于8万/年。学校聘用教师的工资由区财政统一支付,与该校在编在岗教师待遇等同。
(一)工资待遇
享受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工资待遇。
(二)岗位津贴和生活津贴待遇
1、受聘在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2000元;
2、受聘在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1500元;
3、受聘在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1000元;
4、受聘在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上工作的,每月给予岗位津贴500元;
5、为省级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1000元;
6、为省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800元;
7、为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600元;
8、为市(地)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400元;
9、为市(地)级中小学骨干教师的,每月给予生活津贴200元。
(二)其他待遇
1、通过招聘的教师享有与在编在岗教师在职称评定、荣誉认定、学术活动等方面同等待遇。
2、享有学校的教师培养计划,促进教师专业水平发展,教师可参加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平台及当地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和课堂教学竞赛等活动。
3、学校提供良好的食宿条件。
4、省特级教师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同时享有免租金入住一套住房。如不需此房的,另给住房补贴800元/月。在单位服务2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的特级教师,其配偶或子女可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方式解决1名工作岗位。
考试时间拟定8月中旬进行,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学校网站(http://www.bsdxyfx.com),了解招聘具体日程安排。如学校有情况变化请以补充公告为主。
联系人及电话: 万老师 18079019388
廖老师 15107906561
北京师范大学新余附属学校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