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余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文件精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本次招聘教师的学校有:新余市第一中学、新余市第四中学、新余市新钢中学、新余市第九中学。拟招聘教师30名,其中:
新余市第一中学10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历史、地理各1名);
新余市第四中学10名(语文3名,物理、生物、地理各1名,化学、历史各2名);
新余市新钢中学5名(语文、数学、英语、地理、政治各1名);
新余市九中学5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物理1名)。
(二)招聘条件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2012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本次招聘拟设二个招聘点。
(一)华东师范大学招聘点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咨询服务中心
时间:2012年4月18日上午9:00---11:00
(二)华中师范大学招聘点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时间:2012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
(三)招聘学校联系人电话、邮箱:
新余市第一中学吕老师 13707904349 0790-6660050
新余市第四中学刘老师 13507904187 0790--6351179
邮箱: xyszlml@126.com
新余市新钢中学李老师 15070139230 0790-6292659
邮箱: jxxyxgzx@126.com
新余市第九中学姚老师 13979047589 0790-6459208
(注:有就业意向的同学先将个人简历发至联系人信箱)
四、考试与考核
(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二)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内容:现实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等。
(三)考核合格者,按程序报批拟聘用人员。
五、聘用与管理
1、经批准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学士证书、体检合格后方能聘用。体检标准按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进行。未取得毕业证者、未取得学士学位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其空额不递补。
2、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
六、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表、就业协议书、获奖证书等,
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复印件留存报名处)。
2、本人履历和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
七、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本方案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和新余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