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者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参加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按实进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在如皋教育网公布。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及下列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我市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由所在镇(区、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市直幼儿园出具(跨镇<区、街道>幼儿园工作的,须分别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在如皋市外幼儿园工作时间段的证明,须由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
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天内在如皋教育网公布。
进入面试人员分4组进行面试,每组招聘15人。进入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自选面试组别(选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每位参加面试者限选一个组别,多选无效,逾期未选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面试分组选择提交后不得更改。面试各组选择情况在选组现场即时公布。
取得面试资格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面试内容及权重:(1)说课(占70%),时间10分钟;(2)技能测试(占30%,三个项目各占10%):①现场演奏电子钢琴并自唱(曲目自选),时间5分钟;②自选曲目,自编自舞,时间5分钟;③根据指定命题作简笔画,时间10分钟。
面试成绩:说课和三项技能测试,均以满分100分计算,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结束后,按上述权重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1.在面试各组合格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各组分别确定15名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起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两天内公布于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教育网。
体检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和《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苏教规〔2012〕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
六、公示和聘用
1.体检、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如皋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现场选择岗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按招聘组别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未按时到现场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3.聘用人员确定后,报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阶段按相关规定可以递补外,其余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2.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本次招聘人员在如皋服务期须不少于5年。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纪委(监察局)予以监督和指导。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0513-87199166、87284518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23071,0513-87650716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