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解决我县专业教师缺乏的矛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70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平昌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公开招聘符合公告及《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条件;
4、报考县城学校、华严小学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学校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5、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6、报考考生年龄为18-30周岁(1984年8月6日至1997年8月6日之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7、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考的;
8、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二代身份证报名。
4、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5、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平昌县以外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平昌县内在编教师和特岗教师不准报考;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费用: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 资格初审: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监察局共同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材料的真实性,以考核核实确认情况为准。
(二)面试
所有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的全部人员。
2、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5年8月7日(上午8:30—下午6:00)凭有效身份证到平昌县教育科技体育局10楼1号(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9号)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