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平均法”操作办法
在公务员考试录用过程中,如同一拟录用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较多,竞争同一职位的应试者需在不同的面试组参加面试。为避免因这些应试者的面试成绩出现不平衡而影响面试的公平、公正,可采用“二次平均法”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有效成绩。具体办法是:
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应试者的原始面试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即:(A1+A2+A3+……+AN)÷N=R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有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4、应试者面试有效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应试者面试有效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