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面试考生的确定。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指标2:1的比例,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均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昌黎教育网上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及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采用100分制,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取。
报考体育学科的考生,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随后进行专业测试,时间为5分钟。
报考美术学科的考生,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先集中进行90分钟的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进行说课,时间为10分钟。
报考会计专业考生面试采取抽题问答形式。
其它学科只进行说课,不进行专业测试,说课时间为10分钟。
说课内容:报考小学的为初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报考高中的为高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
考生按学科岗位分组参加面试。先由全体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上下午时间,下午面试人员抽签后退场。参加面试的考生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各场一号考生在面试开始前30分钟抽取面试题(说课题目)进入备课室准备(以后各考生以此类推),由专门工作人员和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实行封闭管理,避免考生之间交流。面试时由工作人员负责接、送考生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组织退场。
面试评委当场为考生打分,由面试考场核分员当场核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分数相加求平均值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在昌黎县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
(三)考核
按照招录学科岗位与招聘指标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考核人员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入考核。考核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按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确定人选、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结果,在县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拟招聘人选并上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将确定的拟招聘人员名单统一在昌黎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六)手续办理及录用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昌黎县教育局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拟招录人员从教育局公布的岗位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单位,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选岗,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有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与所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2、被聘用人员在所录用单位至少工作5年,5年内不允许调出昌黎县或辞职,否则按违约处理。
3、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昌黎县劳动力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工资参照我县在编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养老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参照在编教师标准缴纳。
五、组织领导
成立昌黎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招聘工作,昌黎县教育局、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具体工作,昌黎县纪委全程监督。
详情请登录:昌黎教育网,网址:http://www.chledu.gov.cn/
电话咨询:0335—2038359
昌黎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