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黎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规定,经昌黎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并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昌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黎县教育局公开栏同时公布,考生也可登陆昌黎县教育网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chledu.com。
2、面试时间: 2014年8月14日。
3、面试科目: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学科。
4、面试形式:采用说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和学前教育专业加技能测试),报考小学和初中的说课内容均为初中阶段相关学科内容;报考学前教育的说课内容为学前教育阶段相关学科内容。
5、面试地点:昌黎县第四中学琢玉楼。
6、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当天早晨7:00以前到达昌黎县第四中学琢玉楼,逾期不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
7、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得佩戴非必须的标志性物品和饰物。面试说课时只准带考场提供的教材及备课纸张等。
8、音乐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包括视唱和特长展示,考场准备电子琴,考生也可自带乐器,如需伴奏音乐用U盘携带;美术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时自需带绘画纸张、用品用具等。
9、学前教育的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时需带以下工具:本专业绘画所需纸张及用品用具、舞蹈伴奏音乐(时间在3分钟以内,伴奏音乐用U盘携带)、弹唱所需曲谱(时间在2分钟以内,电子琴由考场准备)等。
10、音乐及学前考生伴奏音乐必须用U盘携带, U盘清空,只允许存放伴奏音乐,且U盘名称及内容中不允许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播放U盘的电脑由考场准备。
11、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4年8月16日至8月18日。公示期间值班电话:0335-2038359 0335-2022891
所有学科面试成绩均为100分。其中音、体、美专业测试成绩30分,说课成绩70分;学前教育说课成绩4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分(包括绘画20分,舞蹈20分,弹唱20分),面试成绩为说课成绩加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其它学科说课成绩即为面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