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
关于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关于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公告》有关要求,经笔试、面试考试合格,现将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参加体检人员注意事项如下:
一、体检时间、地点
1.体检时间为2015年7月10日。
2.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7月10日早上7:30在教育局大门口集中。请考生务必按时参加体检,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准考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1寸照片1张。
2、医院体检费用320元,由考生本人自理。
3、参加体检的人员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者按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4、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聘用。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5、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6、体检当天请穿棉质内衣,不宜穿有金属的衣服,勿携带贵重饰品及勿戴隐形眼镜。女性不宜穿连衣裙、连裤袜等。
7、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附件: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体检名单(111人)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2015年7月3日
附件: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体检名单(111人).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