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规定和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资阳人才网发布):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25名。其中,高中教师12名,初中教师25名,小学教师56名,幼儿教师32名。具体岗位详见《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4日至1997年4月3日之间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4月4日至1997年4月3日之间出生);在县公办中小学临时代课1年以上目前仍在岗的报考乡镇小学语数和村小教师岗位者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9年4月4日至1997年4月3日之间出生);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合格;
(五)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和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及资格要求;
(六) 2015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
(七) “小学教育”专科学历只能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不能报考中学教师岗位。
其中: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要求应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试用期)人员;
6、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按政策规定不能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
三、资格初审及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址为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5年4月4日—4月8日24:00时;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4日—2015年4月9日24:00时。
(三)网上报名及缴费程序
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等信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如实、准确填写《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个人信息务必真实、准确,所留联系电话在公招期间务必保持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本人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上传照片为报考者本人近期的免冠正照,规格为JPG格式15-30K。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和考核阶段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本次网上报名是照片审查,网上只审核考生照片,不进行其他资格审查。请报考者按照岗位条件,结合本人情况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经审核合格的报考者,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打印报名表。上传相片合格并成功缴费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已缴纳考务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 月20日至4月2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不低于3:1,特殊职位(音乐、舞蹈、体育、美术、幼教岗位)为2: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人社局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调减招聘岗位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调减或取消后,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的招聘岗位参加考试。
(一)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满分为100分。《教育公共基础》主要参考《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至11:00。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二证缺一不可)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2015年5月中旬左右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凭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申请书到乐至县人社局306室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有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社、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所考两个科目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续签合同的,任职不满服务期的,不另加分;续签合同满服务期且考核合格按规定加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加分政策。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务于2015年4月30日18:00时前将准考证或《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服务所在地县级组织部、团委、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乐至县人社局306室。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