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关于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和面试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乐至县教育局《关于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和面试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
按照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和加分之和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最后一名如有并列,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均合格的,一并进入面试)。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5月26、27日两天(上班时间)。
资格复审地点:乐至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教育局地址:乐至县天池镇新南路186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审查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1)报名表、准考证;(2)本人有效身份证;(3)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学信网上的考生个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991年(含)以来取得各类国家承认高等教育学历的毕业生可打印,中专学历考生不需打印];(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5)有工作单位的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6)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工作单位证明);(7)乐至县的代课教师由所在学校出具代课证明、工资花名册和现实表现材料,县教育局审查盖章。
在资格审查时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含所学专业),审查毕业证等证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资格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报考教师岗位的如不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须提供考取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的有效证明。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者即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给《面试通知书》,并按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每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为6月24、25日两天(24日面试乡镇小学语数、村小语数及幼儿教师岗位,25日面试其余所有教师岗位)。
面试地点在乐至县教师进修学校。
(二)需带资料
面试人员须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相关要求
1.本次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讲课;
2.备课时间为20分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含幼儿教师岗位5分钟才艺展示);
3.报考普通高中、初中教师岗位分别按所报学科在现行高二、初二年级教材内容中选取;报考小学教师岗位按所报学科在现行五年级教材内容中选取(其中乡镇小学语数岗位讲数学,村小语数岗位讲语文);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讲幼儿学科相关内容(报考幼儿美术岗位讲艺术类),所有幼儿教师岗位都要进行才艺展示。
(四)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务于面试当日早上8:00到面试地点报到参加面试,过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咨询电话:028-23322330 028-23333791
028-23322685。
附件:乐至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乐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至县教育局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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