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拱墅区公开招聘教师已公示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拱墅区教育局2015年招聘已公示人员即将办理录用手续,具体通知如下:
一、在职在编公办教师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向现任教学校申请办理调出手续,由主管教育局(或人事局)开具《商调函》(抬头写“拱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调表》等(注:需要我局先发录用函的请与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另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调入人员申请表》,录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附件1);
2.学历证书(从中专起的所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合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书、配偶在杭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以夫妻分居身份报名者提供);
4.随军审批表、部队干部任命表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以随军家属身份报名者提供);
5.主要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3项。
6.填写完整的《杭州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采集表》A4纸打印稿(附件2)。
(二)以上材料在8月6-7日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二、应届毕业生按下列要求办理
(一)未签《就业协议书》人员,先到录用学校(园)签《就业协议书》,然后携《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于7月30-31日至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盖章确认,杭州生源的毕业生请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外地生源的毕业生请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原件(留杭名额的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开具的证明);
(二)应届毕业生如需开具调档函的,在7月30-31日到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办理。
(三)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间为8月11日至12日;2015年新教师(大学毕业生)报到须知在拱墅教育网“政务公开—教师招聘”栏查阅。
三、在杭州城区任教的非编制教师按下列要求办理
8月17-18日持身份证、学历证、户口本原件到组织人事科开具调档函,同时提交填写完整的《杭州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采集表》A4纸打印稿(附件2)。
办理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调入人员申请表》
2.《杭州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采集表》、样表、填表说明
拱墅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15年7月23日
2.《杭州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采集表》、样表、填表说明.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