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安县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注意事项的公告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考试采取外地组卷、外地监考、外地阅卷的方式进行。
2.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定于2015年7月31日上午在成安县第二中学进行,详细考试时间、考场、座位信息见《准考证》。
3.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及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待监考验证后进入指定考场。未来得及办理二代身份证的或临时身份证的,可用户籍证明替代。
4.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笔试。
5.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对场对号入座,将两证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便查验及现场录像存档。监考人员通知开始考试,方可开始答卷,提前答卷的视情况予以警告或取消笔试成绩。
6.考生严禁携带手机及其它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携带、使用手机或其它无线通讯设备,即视为作弊,取消笔试成绩。
7.考生进入指定的考场时,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钢笔、碳素笔、2B铅笔、橡皮、直尺、圆规等,不准携带任何书籍、纸张、笔记本和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
8.考生如遇试卷分发错误和试卷漏印、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以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但监考人员不得向考生提示、指导答题内容。
9.考试6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场。考试期间因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考室的考生,必须经监考同意并由监考人员陪同。除此之外,离开考室均须交卷并不得返回续考。
10.考生答题一律用黑、蓝色墨水钢笔、碳素笔书写。
11.考生在考试时不准偷看他人的答卷或有意让人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凡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参加本县组织的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2.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答题纸等翻放在课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集、清点试卷完成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分发的草稿纸带走,提前交卷的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13.打印准考证后,考生请认真核对表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在考试前到发证机关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