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2015年招聘教师计划、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发展需要,经武安市人民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武安市教育局所属中小学校
单位性质:全民事业
单位职能:教育教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其中深山区乡镇教师岗位仅限武安市常住户籍或已婚配偶为武安市常住户籍和生源地为武安市的考生报考,其他岗位不受户籍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人数:根据武安市教育局岗位空缺情况和2015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我市决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人员200名,其中职教中心教师4名,第五中学教师20名,乡镇定岗补充教师150名(分为一般乡镇100名和深山区50名),幼儿教师26名。
2、岗位条件:
职教中心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所学专业一致),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第五中学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所学专业一致),专业对口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乡镇学校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
(1)一般乡镇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具备学士及以上学位,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2)深山区乡镇教师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的毕业生。
幼儿教师类岗位: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持有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未就业毕业生。
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30周岁(198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2015年武安市教育局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受过纪律处分的人员;
4、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人员;
5、参加以往武安市教师公开招聘(选聘)考试录取后,放弃录取资格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2015年8月5日。
2、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教育局分院(原十处学校)南一楼
联系电话:0310-5652717
联系人:李永斌袁有书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本人到报名现场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职教中心、第五中学教师类岗位的只能选择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科专业不一致的,不得报考该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武安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出具本人的毕业证、学位证(专科除外)、报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等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已婚报名人员还需出具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教育局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发现问题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5、开考比例:职教中心、第五中学教师类岗位聘用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乡镇教师定岗补员类岗位(一般乡镇岗位和深山区岗位)和幼儿教师类岗位不低于1:2。如某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同类岗位中调剂岗位招考数量或按比例核减招考岗位。
6、准考证领取:报名结束后,请关注武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武安市教育网发布的领取准考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