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召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解决乡村教师力量不足问题,按照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管理要求,经南召县县委、县政府批准,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1名(含鸭河工区51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用,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岗位
南召县面向应往届毕业生招聘100名,受鸭河工区委托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1名【具体单位、岗位及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及资格要求
1、报考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教师应具备普通全日制中专毕业生且具有相对专业教师资格证,或全日制专科以上(含专科)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者。
3、报考初中教师的,应具备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且具有相应专业初中教师资格证者。
4、报考高中教师者应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应专业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24日在县电视台、南召政府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和信息。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办公室(五楼事业股)
(3)报名要求: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者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二代)、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需持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者本人须亲自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填写承诺书。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4)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