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信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字【2008】23号)文件精神和阳信教育实际,经县人民政府、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2014年拟从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中小学教师、职业中专教师、幼儿教师及体育中学专业教练共计10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一)县直学校招聘计划(35人)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政治 |
机械类 |
护理学 |
化工类 |
幼教 |
田径教练 |
合计 |
高中 |
5 |
3 |
1 |
1 |
2 |
1 |
1 |
14 | ||||||
初中 |
2 |
1 |
2 |
2 |
7 | |||||||||
小学 |
2 |
2 |
4 | |||||||||||
职业中专 |
1 |
2 |
2 |
5 | ||||||||||
学前教育 |
4 |
4 | ||||||||||||
体育中学 |
1 |
1 | ||||||||||||
合 计 |
9 |
5 |
1 |
2 |
4 |
1 |
1 |
2 |
1 |
2 |
2 |
4 |
1 |
35 |
(二)乡镇(街道)学校招聘计划(65人)
学科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地理 |
音乐 |
体育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初中 |
4 |
7 |
2 |
6 |
4 |
3 |
5 |
1 |
|
32 | |||
小学 |
6 |
7 |
5 |
|
|
|
|
|
1 |
1 |
1 |
|
21 |
学前教育 |
10 |
10 | |||||||||||
定向招聘 |
2 |
2 | |||||||||||
合 计 |
10 |
14 |
7 |
6 |
4 |
3 |
5 |
1 |
1 |
1 |
1 |
12 |
65 |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要求。
3、须具有所报考学段或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优秀运动员报考体育中学教练岗位暂不作要求),须持有第一学历就业报到证,报考县直学校岗位的第一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取得学位证。
4、报考县直学校教师岗位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学校教师岗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体育中学教练岗位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同上)。硕士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县直学校招聘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一)(二)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高中、初中、小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滨州市户籍;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
2、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滨州市户籍。护理学岗位允许护理学、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考生报考;化工类岗位允许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石油工程专业报考;机械类岗位允许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数控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报考。
3、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滨州市户籍。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并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体育中学专业教练岗位: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专项为田径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毕业生,专项为田径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滨州市户籍;中专及以上学历的现役、退役田径专项优秀运动员,须具有阳信县户籍。
(四)乡镇(街道)学校招聘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一)(二)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须具有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须具有报到证)后取得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阳信县户籍。
2、“定向招聘”岗位仅限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生源地为滨州市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且考核合格人员,以及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初中学科及小学英语、体育、音乐、信息技术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一致。若招聘计划中没有考生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岗位,可根据文、理科类分别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学前教育岗位允许音乐、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报考(教师资格证不要求必须是幼儿教师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7月27日--7月29日(截止7月29日18:00)。
(二)报名地点:阳信一中润绂楼。考生现场提交报名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三)提交材料:
1、证书证件:
(1)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2)优秀运动员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现役或退役优秀运动员证书或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
(3)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须分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三支一扶”大学生,须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须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②“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须提交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③“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提交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④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役证,退役时间以退役证签发时间为准。
(4)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单位主要领导人签字和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所提供以上材料,有效身份证留存复印件,其他材料均留存原件和复印件。
笔试结束后、面试入围人员公布前,所有报考人员不得领取个人材料。面试入围人员公布后,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暂不领取个人材料;未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到教体局人事股领取个人材料。
2、《阳信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阳信教育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3、已婚人员须提交本县计生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并由阳信县计生局盖章认可。
4、近期1寸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4张。
5、考务费:考试科目共2科,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减免相关考务费政策的报考人员,分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②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③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2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核减招聘计划。如果取消或核减,则被取消或核减的计划数将增加到学科相一致的同类别其他学段岗位(含定向)。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在规定时间内(公告)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于8月5日上午8:00-11:30到县教体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一)时间:8月6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三)内容:考试科目一为所报学科高中教材(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为职专教材;学前教育岗位为高校专科教材)为主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科目二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素质教育等知识,满分为50分,两科总分为150分。
五、面试说课
(一)时间:8 月13日上午9:00—11:00。
(二)地点:以面试说课通知书为准。
(三)内容:所报学科高中一年级现行必修教材(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均为职专教材;学前教育岗位为幼儿园大班教材;体育教练岗位仅限于中学田径知识),备课时间40分钟,面试说课时间10分钟,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学段各学科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因笔试环节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实考人数不足1:2时,按实有合格人数进入面试。
考生本人于8月12日上午8:00-11:30持有效身份证,到县教体局缴纳面试说课考务费70元(笔试享受减免考务费人员不再减免),并领取面试说课通知书。面试说课时考生须带有效身份证、面试说课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
六、体检与考核
(一)根据笔试、面试说课成绩之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数相同者以面试说课成绩、中共党员、高学历、低年龄依次优先),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面试说课过程缺考、弃考或其他原因造成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2招聘计划时,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职位按照1:2比例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成绩,否则,不准进入体检范围。
(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允许复检一次。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在“阳信政府网”、“阳信县人社局网(http://www.yxrc.net/)”、“阳信教育信息网(http://222.134.56.30/)”公布。
(三)确定体检人员务于体检前三天提交个人档案。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编办、人社局、教体局联合进行政审考核,对其报名资格、报名证件、个人档案等进行复查。
七、聘用
政审考核合格人员,将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取得聘用资格。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本人自主选择聘用学校,签订《阳信县2014年新招聘教师试用期聘用合同》。
八、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或隐瞒违法违纪等重大错误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组织的行政事业单位人事考试,并追究提供虚假材料的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阳信县各媒体发布的教师招聘信息,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三)因放弃面试、体检、考核、复查资格以及以上任一环节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招聘人员全部执行试用期制度,实行聘用制管理。
(五)教师招聘在“阳信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公开、公正、依法、择优”原则,各个阶段结果均在“阳信政府网”、“阳信县人社局网”、“阳信教育信息网”及“教体局公示栏”公示,实行阳光政务,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不指定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培训班。
(七)本《简章》由阳信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43-8223907(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0543-8260218(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阳信县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ar》
阳信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体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