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幼儿园教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具有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拟聘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确的教育理念;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3.具有教师资格证;有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职称优先。
4.有较强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表达能力,能够进行较好的家园沟通;
5.有舞蹈、美术、音乐等艺术特长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大专或以上学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17日上午9:00时至2015年7月21日下午17: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
◎网上报名
应聘者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发送电子邮件至1286909595@qq.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三)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2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的时间:2015年7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一)资格审查
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见附件2),亲自前往招考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2号金莲花园小区清荷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者可直接参与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与报考职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教育在线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提前做好相关鉴定工作。
(二)考生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5639890、13751869207陈园、13380042348谢园
附件:
1、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
201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