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专家面试组现场实名评分,满分为100分。主要以讲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岗位录取人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
六、体检、考核
体检、考核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根据各岗位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考核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提交《政审考核表》,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考核工作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聘用
1.考生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人选均通过《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郧西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人事统一管理。聘用人员服务期限至少为5年,5年内不得调出本县教育系统。
2.对被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在教学岗位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资教生不再实行试用期)。
3.拟聘人员统一分配至我县偏远农村乡镇学校任教。不服从分配、不按规定时间到岗或报到后擅自离岗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工作要求
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因此必须加强领导,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履行职责。县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办、政府办、监察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教育局为成员单位的郧西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事股)。整个招聘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除制卷、阅卷绝对保密外,其它事项一律实行“四公开一监督”,即:招聘方案公开,报名资格公开,考试分数公开,聘用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对在参加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经查实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本次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咨询电话: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6225778
郧西县教育局0719-6221305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局0719-6227282
附件:
2.资教生(特岗生)、“三支一扶”人员加分申请表
3.郧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郧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郧西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
点击下载附件:郧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公告附件.rar
附件1:
郧西县2015年公开招聘小学及幼儿教师岗位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 位 数 |
学历及专业条件 | |
学 历 |
专业 | |||
1 |
小学语文教师(一) |
20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2 |
小学语文教师(二) |
20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 |
小学数学教师 |
20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4 |
小学体育教师 |
8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5 |
小学音乐教师 |
7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6 |
小学美术教师 |
5 |
专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7 |
幼儿教师(一) |
20 |
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幼儿师范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 |
8 |
幼儿教师(二)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