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笔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下午,具体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方式:笔试科目为《公共内容》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内容》2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80分,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相应岗位专业知识水平)。
笔试用时为120分钟,其中语文学科的笔试用时为150分钟。
4.注意事项:(1)应聘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2)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4个岗位的人员在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对象(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对象),并于2015年7月25日晚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实施前,若取得笔试资格的人员7月26日12:00前书面确认不参加笔试的,将在该岗位中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五)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确定:报考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4个岗位的,入围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考文化学科的,根据笔试成绩分别按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的一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其中拟招聘人数为1人的,按1∶6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确定),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2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将于2015年7月27日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发布。
3.面试方式:根据指定的内容在无学生参与的情况下进行模拟上课(其中备课时间50分钟,模拟上课15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注意事项:(1)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2)应聘者须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不得进入面试试场;(3)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其中文化学科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机、音乐、体育、学前教育等岗位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2.入围体检、考察对象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具体岗位拟招聘人数及总成绩排名情况,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择优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依次以面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予以公布。
3.体检办法: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4.考察办法:考察工作由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实施,并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在聘用文件下发前书面确认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到云和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的人员、报到时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证件的人员以及本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但不能按正常途径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并按规定办理户籍农转非手续或办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证》作废手续的(尚未领取《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证》的人员,须提供县农业局出具的不予发放社员证的证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允许继续试聘一年,继续试聘期满经考核仍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5.新招聘的教师,须在2017年6月底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还须取得相应的高级及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否则予以解聘资格。
6.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新聘用人员在云和教育系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自行留意,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2.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由云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5525009,0578—5525008。
附件:1. 云和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需求计划表
2. 云和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网上报名表.rar
3. 云和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基本情况登记表.rar
4. 云和县2015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代课资格审查表.rar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和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