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11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1]32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今年我区招考新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学科和用人学校
(一)招考名额。
本次招考新教师名额为30名。
(二)招考学科。
政治2名、中文2名、数学2名、英语2名、物理4名、化学2名、地理4名、历史4名、生物2名、体育2名、计算机2名、美术1名、音乐1名。
(三)用人学校。
本次招录的新教师主要安排到农村、边远学校。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09至2011年龙湖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大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和心理学)。
2、2009至2011年本市其它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11工程”高校生、“优秀干部”、 “三好生”、在学期间获得奖学金)。
3、2009至201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物理、地理、历史专业毕业生,生源地不限。
(二)招考条件。
参加招考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服从安排。
三、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次招考在龙湖区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龙湖区教育局、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考工作,龙湖区监察局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考过程。招考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招考过程和招考结果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本次招考按照学科录取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录,统一安排原则。本次招考以龙湖区教育局为用人单位,统一接受报名、统一招录、统一安排到所需学校。
四、报考办法和报名时间
(一)报考办法。
由考生本人直接到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2011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考新教师报名表》和缴交相关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以报名。报名结束,若个别学科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考人数时,经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调整,并将学科招考名额调整情况于考前在龙湖教育信息网和考场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11年7月11日--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缴交资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成绩表(大学期间各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并加盖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原件一份;
3、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无法体现考生进入大学前生源地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优秀干部”、“三好生”或奖学金等证书、证明材料;
7、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免冠正面1吋彩色相片2张;
9、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
五、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包含说课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
1、笔试。
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钟。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2、面试。
面试前先用90分钟的时间,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备课和做好说课的准备(备课范围为现行的、龙湖区中学采用的初二年级教材,初二年级没开设的课程采用初三年级教材)。
面试时,先由考生按照备课内容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再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问题。通过交谈,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为5分钟)。每个面试试室由龙湖区监察局派遣一位监督员实施监督。
(二)考试时间。
2011年7月22日。考试时间一天,具体安排:上午8:20—9:50为笔试时间;10:10—11:40为考生备课时间;11:50—12:20考生在考场集中用餐;12:30为考生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时间;13:10开始说课、面试。
(三)考试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翠英中学。
(四)考试纪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面试完毕后方可离开考场(中午在考场集中用餐)。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进入试室时不能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其它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六、考核和录用
(一)成绩合成。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学科需求名额和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考入围考生名单。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考试的学科,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方予以录取。
(二)拟聘公示。
入围考生名单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七天(同时公布所有考生的考试成绩)。
(三)组织体检。
由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考生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医院另定)。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因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聘用考核。
考核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276号)执行。
经公示无异议、体检和考核合格,由龙湖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与入围考生签订协议书和办理审批手续。录用审批后,入围考生成为我区正式在编公办教师。
本公告由龙湖区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4-88831114(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8483379(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龙湖区教育局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一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