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和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2012年汕头市公办学校在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2〕35号)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今年我区招考新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考名额、学科和用人学校
(一)招考名额。
2012年招考新教师名额为25名。
(二)招考学科和用人学校。
按需要直接将学科、名额定到具体学校,定向招考。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1、2010至2012年龙湖区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和非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考学科相同或相近,且在大学期间修学过教育学和心理学)。
2、2010至2012年本市其它区县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考条件。
参加招考毕业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人师表。
2、学业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3、身体健康,形体端正,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服从安排。
四、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考工作在区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育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考工作,区监察局参与并监督整个招考过程。招考公告在龙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招考过程和招考结果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择优录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在笔试基础上,以学科录取名额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录,统一安排原则。以区教育局为用人单位,统一接受报名、统一招录,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和用人学校排序,统一安排到所需学校。
五、报考办法和报名时间
(一)报考办法。
由考生本人直接到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名,填写《2012年汕头市龙湖区公开招考新教师报名表》和缴交相关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齐全者不予以报名。报名结束,若个别学科的报考人数少于招考人数时,经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予以调整,并将学科招考名额调整情况于考试当天在考场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2日(星期二至四)。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三)缴交资料。
考生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1、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成绩表(大学期间各个学期的学科成绩并加盖高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原件一份;
3、就业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
4、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口簿无法体现考生进入大学前生源地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免冠正面1吋彩色相片2张;
8、考生户口所在区县计生局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书;
9、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0、报名考务费100元(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费)。
六、考试形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形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面试包含说课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即:笔试成绩50分,面试成绩5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为7月20日上午9:00—10:30(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时间为90分 钟。主要考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和教师法等基本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主要测试考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关知识和能力;教育法主要测试考生对法律规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它教育机构和受教育者的权利、义务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教师法主要测试考生 对法律规定教师的权利、义务和有关教师管理等内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笔试结束5天后,在龙湖区政府网站和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所有考生的笔试成绩,并按照1:3的比例,公布面试入围对象名单。笔试对象未达到1:3比例的学科,按照笔试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30日(具体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先用90分 钟的时间,由考生根据指定内容(备课内容由学科教师在考场当场拟出,然后由区监察局的负责同志从五个内容抽签取出一个,确定为备课内容)在没有任何参考资料的情况下,独立备课和做好说课的准备(备课范围为现行的、龙湖区中学采用的初二年级教材,初二年级没开设的课程采用初三年级教材)。然后以抽签的形式确 定考生面试的顺序。
面试时,先由考生按照备课内容进行说课(时间为15分钟),再由评委组长根据说课内容和当前教育教学动态等向考生提出一、两个问题。通过交谈,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普通话情况、专业知识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时间为5分钟)。每个面试试室由区监察局派遣一位监督员实施监督。
(二)考试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翠英中学。
(三)考试纪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携带参考书和参考资料;进入面试试室时不能自报姓名及相关情况,不得有其它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
七、考核和录用
(一)成绩合成。
考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考生的总成绩,按照学科需求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录新教师入围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考试的学科,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60分,方予以录取。
(二)拟聘公示。
入围新教师名单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定后,在龙湖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七天(同时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
(三)组织体检。
由新教师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新教师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医院另定)。其中体检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体检费)。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时,按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聘用考核。
考核内容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276号)执行。
经公示无异议和体检合格,由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与入围新教师签订协议书和办理审批手续。录用审批后,入围新教师成为我区正式在编在岗公办教师。
本公告由龙湖区新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54-88831114(龙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54-88483379(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龙湖区教育局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