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马鞍山幼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精神, 2015年度马鞍山幼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等见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本招聘公告将统一在和县政府网(http://www.hx.gov.cn/)、和县人社局网(http://www.hxld.gov.cn/)、和县教育局网(http://www.hxedu.gov.cn/)、马鞍山幼师网(http://www.ahmasys.cn/)等网站发布,随后相关信息将在和县教育局网统一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不再另行以其他方式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承诺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解聘处理);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一)。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0周岁以下”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六)已取得毕业证书,且具有完整的毕业生学业档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 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⑶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⑷ 经政府教育部门、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现役军人;⑹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⑺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⑻本县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7月22日~ 2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正常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马鞍山幼师办公室(地址:和县文昌南路606号,马鞍山幼师南校区)。
3、报名者需提供: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代报的还应提供代报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高中或中职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的须承诺在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原件、复印件;②近期正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③笔试费9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乡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④属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下列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⑥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的《2015年马鞍山幼师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二),做出诚信承诺。
4、每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于报考人数少于以上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指标。
5、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合格,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信息将在和县教育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准考证》在考试前一天到马鞍山幼师办公室领取。
2、笔试科目:
“公共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满分50分;“专业知识”(本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总分150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90分,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专业测试程序。
3、笔试时间:120分钟。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将笔试总分增加2分。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7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2、教育学教师岗位、美术学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舞蹈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能力等。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
3、专业测试满分100分。
4、专业测试每人收费80元。
5、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要求在和县教育局网公布,请主动关注。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合成100分)与专业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仍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进行进一步复审。
3、体检、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幼师、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县教育局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与马鞍山幼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原县外在编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列入编制管理。招聘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2、本公告由和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3、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5—5351384(马鞍山幼师)
5312256(县教育局)
5307559(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5—5326402(县纪委第三纪检监察组)
附件:1、马鞍山幼师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rar
和县教育局 和县人社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