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个别职位,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四)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 7月30日上午10:00-12:30
2、考试地点:衡南县二中
3、考试形式:笔试
4、考试内容:初中语文、数学教材
5、考试时量:笔试时量为150分钟
6、考试要求:为严抓考纪考风,杜绝违纪舞弊,考试参照高考的作法实行安检,身份证真伪查验和全程电子录像。对代考和作弊的参考人员,当场清理出考室,取消参考资格,并在今后三年内不得报考本县公开招聘考试。
7、成绩查询: 8月3日-8月4日考生可登录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教育信息网或到报名点查询笔试成绩,需要查卷的考生 8 月4日9:00-11:00可到报名点凭有关证件办理查卷手续。(注意:入围考生要关注网上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以乡镇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报考职位入围体检人员末位名次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再出现并列时,以作文成绩分数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核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可按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按聘用人员报考乡镇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聘用学校,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工作人员同等待遇。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期限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手续。聘用人员在所聘岗位最低服务期5年。试用期参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进行管理。
五、严肃招聘纪律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并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明确以下纪律规定:
(一)明确职责,紧密配合,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关口。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违反有关纪律的,将严格依法依纪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监督电话
中共衡南县委组织部 0734-8550421
中共衡南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550155
衡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34-8550580
衡南县编办 0734-8550012
衡南县教育局 0734-8551646 (人事股)
衡南县教育局 0734-8551645(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衡南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日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