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嵊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育、卫生系统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推进嵊泗海洋经济和美丽海岛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教师和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计划人数5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嵊泗户籍或嵊泗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报考护士职位的历届毕业生及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中,中专学历的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年龄、学历、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附件1)。
3.报考户籍以2015年7月9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有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9日。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及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处分期间或虽未规定处分期限,但受警告处分未满6个月,受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未满12个月的人员;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7月17日的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嵊泗县沙河路341号)。
3.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籍证明、职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2张及报名表一份,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接受资格审查。报名时需缴纳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由本人提供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户、低保边缘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可免除其考务费。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
4.报考人员在2015年7月24日到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领取准考证。
(二)技能测试
报考护士职位的需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技能测试为基础护理操作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合格者参加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时间:2015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写作能力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达不到规定比例,以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报考教师职位的面试以说课的形式进行;报考嵊山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职位的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报考护士职位的不再安排面试,以笔试成绩为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报考教师职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报考嵊山卫生院临床医生职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3.报考护士职位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等,报考教师职位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嵊山卫生院临床医生职位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报考护士职位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专业(职位)规定学历的,均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1.信息发布平台为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shengsi.gov.cn)。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嵊泗县教育局、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5081581、5083093。
附:1.2015年嵊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计划表
2.2015年嵊泗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报名表
中共嵊泗县委组织部
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嵊泗县教育局
嵊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五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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