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印发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区政府《关于贯彻新修订〈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意见》(驿政[20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发展的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7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招聘优秀人才,补充到我区教育系统,以改善和优化我区教师队伍,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区共计划招聘教师147名。
(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128名。
1、初中教师22名。其中:语文专业4名、数学专业6名、英语专业6名、体育专业2名、物理专业2名、化学专业2名。
2、小学教师106名。其中,语文专业44名,数学专业48名,英语4名,体育专业4名,音乐专业4名,美术专业2名。
(二)高中教师4名。其中,政治专业2名、历史专业1名、体育专业1名。
(三)中专教师5名。其中,心理学专业2名,体育(武术方向)专业2名,历史专业1名。
(四)幼儿园教师10名。幼教专业10名。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2015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量一览表》(附表1、附表2)。
三、报考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民教师的体检标准;
4、年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其他岗位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以放宽至35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报考初中、高中和中专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以上未就业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统招中等学校以上幼教专业未就业毕业生;
6、户籍不限;
7、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8、报考人员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在相关媒体发布招聘公告。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驿城区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每天9:00至18:00(节假日、中午不休息)为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解放路西段驿城区委区政府一号楼四楼4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6-2828335、0396-2828909
3、报名方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提交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时需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2寸彩色照片5张(背面写明个人姓名),填写《2015年驿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表3)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交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
(3)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专业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4)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聘,应聘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的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