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2015年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5]13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5]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小学新任教师公开补充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学科和要求
今年我市公开补招小学科学学科新任教师名额为4名,具体学科和要求详见《2015年福安市公开补充招聘小学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15年普通大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专业、要求详见《2015年福安市公开补充招聘小学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
2、招聘条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安心农村教育教学工作,身体条件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年龄、专业、学历、学历类别、教师资格、面向地区等其他条件均符合《2015年福安市公开补充招聘小学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附件)的条件。
三、组织做好第二轮补充招聘工作
经全省统一笔试,面试、考核聘用后,我市小学科学学科剩余小学科学学科指标4名,需进行补充招聘。第一轮已被聘用的考生,不得参加补充招聘。第一轮未被聘用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省教育考试院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岗位录入。并根据我市发布的补充招聘岗位信息,填报1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四、时间安排
7月1日前,各市、县(区)向社会发布补充招聘岗位。
7月4日-10日,参加补充招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
7月-8月,市、县(区)开展补充招聘面试、体检、考核和聘用工作。
五、注意事项
⑴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核对本岗位的报考条件,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⑵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我市补充招聘计划中的一个岗位,不能兼报。
⑶在福安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的相应专业笔试,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并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限北京师大、华东师大、东北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大学、陕西师大共六所,不含分校或办学点)的免费师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笔试,进入面试范围内的以上毕业生,并经面试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聘用。
六、招聘方法
(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面试:
1、报名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⑴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5日(1天)
⑵资格复审地点: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
⑶面试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笔试准考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
2、面试对象的确定:
⑴专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⑵若同一专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余下的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重新确定面试人选。若进入面试范围内的免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直接聘用后,没有余下拟聘指标,按原专业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免面试的对象),作为该专业递补聘用人选。
⑶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没有竞争对象的考生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为合格。
⑷进入面试范围内的考生若要放弃面试,须在公示期内向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递交放弃面试申请书,将所余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
招聘小学岗位教师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具体面试时间、办法另行通知。
4、教师考试总成绩计分办法
⑴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计分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0×100)×70%+面试成绩×30%。
⑵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时均保持两位小数。
5、面试组织
⑴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考官考前随机抽签产生,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并进行岗前培训。评分办法:考官当场评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办法计算。
⑵考生面试顺序随机抽签确定。
⑶为确保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开展,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面试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解释权属于福安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⑷面试时间:初定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办法、体检和考核
(一)聘用办法:
1、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报考专业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依次优先聘用:福安籍(福安生源)、学历高(同等学历师范类优先)、笔试成绩较高、教师子女;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再加面试。
2、考生进行体检和考核时,若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或考生因其他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专业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名次递补。
(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三)考核:考核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负责组织。
六、其他
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事宜均在福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faedu.gov.cn)上发布,敬请关注,不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0593-6381531(福安市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1、《2015年福安市公开补充招聘小学教学岗位人员计划表》;2、《福安市2015年新任教师报名表》
福安市教育局
福安市人社局
2015年7月3日
岗位代码 |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计划 |
专业 |
学历 |
学历类别 |
性别 |
年龄 |
面向 地区 |
笔试形式 |
面试形式 |
其他要求 |
备 注 |
1 |
福安市教育局下属学校 |
小学科学教师 |
4 |
科学教育、初等教育、小学教育、物理教育、化学教育、生物教育、综合理科教育、实验管理与教学专业 |
大专 |
全日制普通高校 |
不限 |
30岁 以下 |
宁德市 |
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 |
专业技能 |
具有小学科学教师资格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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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面向地区:宁德市指2015年4月5日前已具有宁德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及本市生源在市内外大专以上院校的毕业生。 | |||||||||||||
2、学历:大专指大专及大专以上 。 | |||||||||||||
3、年龄:30岁以下是指1985年4月5日至1997年4月4日期间出生的 。 | |||||||||||||
4、证书截止时间: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2015年4月5日( 2015年应届毕业生为7月31日)。 | |||||||||||||
5、专业类别:参照2014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 | |||||||||||||
6、学校选择:除单位明确的岗位外,其余由教育部门确定单位,岗位有两个及以上单位供选择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 |